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玉树销售分公司共玉高速清水河停车区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玉树销售分公司共玉高速清水河停车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称多县共玉高速清水河停车区南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简介

加油站于2017年根据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共玉高速公路服务休息区配套加油站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玉发改[2017]16号)建站,批复中写明中国石油青海玉树分公司清水河停车区加油站(对站),总容量150立方;201811月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出具《中国石油青海销售玉树分公司共和至玉树高速清水河停车区项目路南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设施设计中明确站内设有4座30m³的双层储油罐(2汽2柴),并附有玉树藏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详见加油站储油罐情况说明及附件资料。

加油站占地面积3726.07m2,其中加油罩棚面积200m2,站房建筑面积239.32m2。站内共设有430m³的双层储油罐,其中2座汽油储油罐,2座柴油储油罐,加油站存储规模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标准第3.0.9条的等级分级标准,加油站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侯元英

S011011000110201000135

报告编制人

唐利钟

S011032000110203000696

任红伟

0800000000204352

 

S011032000110203000651

 

1600000000300219

 

1700000000300280

报告审核人

 

1700000000201108

技术负责人

保积星

S0110110001101910001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海媛

S011032000110202000761

现场勘验人员

侯元英唐利钟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侯元英唐利钟徐栋孟洋林健于海媛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玉树销售分公司共玉高速清水河停车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928

其他

创建时间:2024-01-11 11:07